
抓住新机遇 服务新农合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( 以下简称新农合)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,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,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、缓解农民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,统筹城乡发展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。 2007 年,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 139 个县(市)区,这不仅使广大农民得到了最大实惠,也给我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。为此,院领导高度重视,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,扩大宣传,强化管理,努力为来院就医的参合农民提供便捷、优质的服务。
面向农村 签订服务协议
春节过后,院领导崔泽、王淑玲等率市场部、院办室等有关科室人员,深入保定及周边 20 多个市县,了解信息,沟通情况,并同当地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”签订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》,达成合作意向。
根据我院与各有关市县签订的协议,我院被确定为该县(市)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,严格遵守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各项管理规定,因病施治,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,为就医的参合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。协议还对我院的医疗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约定,如《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》内药品备药率达 95 %以上,目录内药品使用率 90 %以上。当因治疗需要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、补偿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及一次性材料时,应征得参合农民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。
深入农村 开展义诊活动
为配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,我院加大了“ 送精神卫生服务下乡”的次数和力度 ,利用各市县农村大集的机会 ,派出专家和工作人员,为群众进行免费心理咨询,发放《心理卫生知识手册》。许多因贫困不能到大医院看病的群众纷纷来到义诊现场,向专家咨询各种疾病知识,有的还特意把患者带到义诊处让专家看病。我院义诊人员热情、和蔼的态度得到群众的赞扬,进一步扩大了医院影响,树立了良好的医院形象。
加强管理 提供便捷服务
为做好参合农民的服务工作,我院成立了专门机构—“新农合协调办公室”,负责新农合有关服务和管理工作。医院还完善了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,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 ,保证服务质量 ,提高服务效率,缩短就诊时间,控制医疗费用,让患者得到优质、便捷、实惠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。同时,积极为参合住院患者做好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及病历复印等工作。
进入4月份后,在新农合政策的推动下,我院迎来了患者就医高峰,门诊就医患者和住院患者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增长,部分临床科室床位使用率超过了100 %。面对这种形势,院领导要求,要全面落实年初的各项工作要求,继续加强管理,改进服务,完善措施,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