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住院程序
初诊患者经门诊挂号,复诊患者到病案室提取病历后,到相应诊室进行诊治→确需住院治疗者,由经治医生
开据住院通知单,导诊员引领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。按要求交纳足额押金后,患者进入病房,住院手续完毕。
二、住院须知
1 、本院为精神病专科医院,患者入院治疗期间需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定。
2 、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,须按要求足额交纳住院押金。
3 、住院期间押金不足者应及时补足,不得拖欠住院费用。
三、医保住院
我院为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,凡参保职工可凭医疗保险证、 IC 卡来我院就诊。患者如需
住院就医,可按如下步骤:
1 、参保人员持本人 IC 卡和医疗保险证到挂号处挂号,经医生确诊需住院治疗后,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。
2 、办理住院手续时,填写《保定市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申请表》,由相关人员进行卡证核实,同时将患者 IC
卡和医疗保险证交予住院处留存,出院时归还。
3 、按要求交纳足额住院押金,患者进入病房,住院手续完毕。
4 、医保患者必须如实提供本人 IC 卡及医疗保险证,不得使用他人卡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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